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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备材料清单,千万别漏!
家庭户迁移材料
基础材料:《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》;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,集体户成员无需提供首页;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,未婚者无需提供,已婚者提供结婚证,若居民户口簿 “户主或与户主关系” 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,则不需提供,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,或加盖已生效章的法院判决(民事调解)书,丧偶者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,若居民户口簿 “婚姻状况” 栏已登记为 “丧偶”,则不需提供。
特殊材料:
自有房产: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材料,如已办理产权登记证的房产,可自报不动产权登记证号码或提供复印件;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,需提供《建设用地许可证》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《土地使用权证》《房屋所有权证》等其一,以及申请人近两个月的水费或电费或燃气费缴款单据;购买房产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,需提供购房合同或《合作建房协议》、房款缴交票据、申请人近两个月的水费或电费或燃气费缴款单据。
直系亲属房产挂靠:除上述基础材料外,还需提供《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(家庭户立户)》,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及能证明相应关系且有法律效力的书证,如户口簿、出生证明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。
夫妻投靠:除基础材料外,提供结婚证。
父母投靠子女:提供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材料,如户口簿、出生证明等,以及子女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。
单位集体户迁移材料
基础材料: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,集体户成员无需提供首页;申请人身份证;《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》。
特殊材料:
新单位集体户接收:提供新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、单位同意接收证明;若单位未设立集体户,但符合立户条件,需提供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,如单位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单位在职人员证明等。
工作变动证明: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,如离职证明、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等,以及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。
公共集体户迁移材料
基础材料:《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》;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,集体户成员无需提供首页;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,与家庭户迁移所需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一致。
特殊材料:
合法稳定居住证明:提供在目标区的租赁房屋合同,且该合同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,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(房东提供);若为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,需提供相关入住证明材料。
社保缴纳证明:提供在目标区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,一般要求打印近几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,可通过深圳市社保官网或社保自助终端机打印。
深圳市内迁户口,无论是家庭户、单位集体户还是公共集体户的迁移,材料准备都是关键的一环。希望大家都能仔细对照上述材料清单,提前做好准备,避免因材料缺失或有误而耽误了迁户大事。
如果你在迁户过程中遇到了其他问题,或者对材料准备还有疑问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。也希望已经成功迁户的朋友们能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经验,让更多人少走弯路。